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而另一种是业主已持有房产证。
1、第一种,也就是业主手中有回迁协议的,这时候购房者就需要多长一个心眼了。因为这个回迁协议是一份私人的商业协议,这个协议并没有得到房产管理部门的认可。所以双方在交易时,可以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拿到后才可以做真正的过户。
2、第二种也就是业主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就可以正常过户转名。许多出售回迁房的业主出售时要求先收取订金,甚至先收部分楼款,作为购买保证,余款则待到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由于业主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另外部分回迁房当取得房产证时,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
回迁民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注意事项
回迁房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XX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较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