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支持滨海新区在各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举全市之力支持美丽“滨城”发展,天津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持有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的居民提供基本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允许其在滨海新区有条件购房。对于技能型人才,按照技能等级给予购房优惠或一定租房补贴。
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方面,支持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加快“津城”“滨城”互通互联、集疏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给予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限额倾斜,支持滨海新区符合条件的到期政府债务发行再融资债券。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适时将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及专家评审权限下放至滨海新区,授权滨海新区进入天津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查询相关数据。支持滨海新区教育医疗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集团化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办医。进一步支持滨海新区完善教育、医疗体系,将更多优质资源优先布局到滨海新区,在滨海新区布局的教育医疗资源优先建设。进一步支持本市高水平医疗机构与滨海新区开展合作,加快提升滨海新区医疗水平。加强区域龙头医院建设,支持第五中心医院建设市级医学中心。支持天津大学滨海国际医学院和南开大学滨海校区建设。支持设立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滨海分院。给予滨海新区市级公办示范幼儿园评定指标倾斜。支持天津市名教师、名中医等退休后在滨海新区返聘,允许市直属学校教师、市级医院医师在其学校、医院与滨海新区合办机构工作时享受在滨海新区工作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