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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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安置房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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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安置房用公积金贷款要办哪些手续?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也就是说,如果拆迁安置房有相关法律证件,其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任何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