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起草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今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年内不再局限于一次,有望实现多次申请。同时,广西将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且缴存人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使用配偶、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度提高无自有住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标准,在不超出年度提取限额情况下,申请人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不需要申请人再提供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依照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房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的,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