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盘活存量房供做租赁住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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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1日,长沙市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鼓励业主把存量房用作租赁住房,将不纳入家庭套数计算,即不再受限购政策限制。

    据《方案》,长沙通过全面打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房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