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保障租房1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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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26日,湘潭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湘潭市统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办法》,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

    今年1月7日,湘潭市成为湖南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个重点城市之一。据统计,湘潭市“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其中,2022年经县(市)区、园区申报,市住建、发改、财政、资规、税务等部门联审,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国省备案下达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任务2724套,截至4月底,已开工1812套,开工率66.5%,建设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存在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同时统筹人才住房保障,为他们在城市安居乐业提供阶段性住房保障,从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主要有新建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两种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是统筹发展本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责任主体。

    在统筹房地产开发市场和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一是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等通过购买、租赁非居住类房屋进行改建,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二是允许企业、高等院校等投资主体购买房地产开发楼盘、商业类公寓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三是支持采取“工改租”“商改租”“空置安置房改租”等方式盘活存量闲置房屋,统筹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