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多项进行调整。
在调整个人住放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购买住房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对于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住房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