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从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获悉,厦门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个基点。按照5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厦门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4月的4.9%下降到目前的4.55%。以商业贷款100万为例,30年本额等息,每个月少还210.66元。
在监管资金方面,厦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商业银行保函替代一半的应留存预售监管资金,支持企业盘活资金。
此外,非厦门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购房者或家庭持有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医社保证明,即可在岛外购房。厦门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第三套住房(面积180平方米以下),但二孩中有一人需要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