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鼓励开发企业探索7天无理由退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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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23日,深圳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龙岗区关于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科学规划、规范设计、品质建设等10章,贯穿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销售、验收、交付的全周期。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设置样板房的项目至少设置一套交付标准的清水房;在房地产广告宣传中承诺办理入户、就业、升学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价格备案制度实施明码标价、变相进行价外加价,实施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企业及个人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同时,征求意见稿称,鼓励开发企业探索7天无理由退房机制,在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的同时,买受人可以选择是否签署《无理由退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