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定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两边在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之前所签定的文书,是对两边买卖房子有关事宜的开始承认。内容一般包含:买卖两边当事人的根本情况、房子的根本情况、包含房子方位、面积、房子价款核算、定金、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等。
2、交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好,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标额的20%。即在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份额由开发商拟定,但交纳定金的份额一般不会超越总房款的20%。
3、购房资历审阅。
签定认购书后,购房者将相关资料交给开发商,置业参谋将房子信息、价格信息、家庭信息等对照原件录入建委网站。通过提交审阅后,一般10个工作日会出成果。
4、签定购房合同。
购房资质审阅通往后,下一步就是签定购房合同。尽管每个开发商供给的购房合同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内容是相同的。购房合同内容包含合同约好的两边当事人、商品房基本情况、价款及付出方法、商品房交给支付方式及条件、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面积差异的处理、产权登记的约定、违约责任等。
5、付首付。
通过签定认购书、交定金、购房资历审阅和签定购房合同后,就可在售楼处的收款处,直接刷卡付首付了。当然了,走完这一系列的流程,也就算得上是完结整个认购流程了。
在支付认购金后不想买房时是能退还的,认购金是在看房时对房子表示满意,“认购”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此时需支付“认购金”来体现,在购房者支付了“认购金”后,拥有房产的优先购买权,并可在价格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因此认购金并非是最终确定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