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包括: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给予产业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一)适度上调公积金贷款限额。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二)降低首付比例。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三)短期内资金流动性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缓缴或适度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待企业效益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凡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景德镇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同时,给予产业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对在我市创新创业或工作的“3+1+X”产业人才,符合条件并购买首套住房的,房屋契税由受益财政按100%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A类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费。
给予大学生就业购房优惠政策。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房屋契税由受益财政按100%给予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