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直十二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
淄博市提出,将阶段性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投放规模,大幅缩短公积金贷款放款等待时间;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放宽缴存职工和符合人才金政37条的人才群体贷款申请条件;明确将农村房屋和集体产权房屋不再纳入已有房屋套数的计算;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给予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购房补贴。符合国家生育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按照房屋面积和生育数量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实施购房优惠,并在销售商品住宅时,明示或告知购房者。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所缴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