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调控政策开启“双向”调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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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房住不炒”大基调下,各地调控政策开启“双向”调节模式,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仍多角度调控“补丁”楼市,压力过大城市对政策进行合理微调,稳定市场预期。

    海口市:将实行全域限购 发布购房及人才落户调整新政。

    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海口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政策调整内容包括:实行全域限购,对外省户籍也不属人才的人员,须提供累计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厦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9月18日,福建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商住用地综合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等房地联动出让方式。限购政策基础上,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以及打击“学区房”炒作的成果,强化一、二手市场联动。

    惠州:个人转让二手房所得税征收率下调为1%。

    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自11月1日起执行。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沈阳:新政开发商不得以“学区房”做为宣传手段。

    9月22日,沈阳市房产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商品房营销代理机构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房地产销售广告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某特定中小学,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等。